离婚房产分割有哪些新规定?
我正在办理离婚,涉及到房产分割的问题。不太清楚现在法律对于离婚时房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下最新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包括不同情况比如婚前买房、婚后买房等在分割上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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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是在夫妻离婚过程中,对双方共有的房产进行合理划分的法律程序。在理解相关规定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基本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获得的财产;而个人财产则是一方在婚前取得,或者根据法律规定明确属于一方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以下为您详细介绍不同情形下离婚房产的分割规定。若房产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产权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例如,甲在结婚前用自己的积蓄购买了一套房子,并办理了产权登记,结婚后即便离婚,这套房子仍归甲所有。 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一般会判决该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比如,乙婚前支付了房子的首付,婚后和配偶共同还贷,离婚时若协商不成,房子可能归乙,但乙需要对配偶在共同还贷部分及房产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若是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会按照均等原则进行分割。不过,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如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等因素进行判决。另外,如果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总之,离婚房产分割的情况较为复杂,具体的分割方式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法律规定来确定。建议在遇到相关问题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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