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劳动合同,跟用人单位走人了该怎么办?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一直没签劳动合同。最近我直接离开了公司,现在有点担心后续会有麻烦,也不知道自己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比如工资结算、会不会有法律责任之类的,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应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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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离开了用人单位,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处理。 首先,关于工资结算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即便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能证明你为该单位提供了劳动,单位就有义务支付你相应的工资。你可以收集一些能证明你工作过的证据,比如考勤记录、工作证、同事证言、工资支付记录等。若单位拒绝支付工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 其次,没签劳动合同,你还可能有额外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如果在单位工作超过一个月还没签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差额。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主张这一权益,劳动仲裁是一种解决劳动纠纷的途径,相对快捷且成本较低。 另外,关于直接离开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一般来说,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如未依法支付工资、未缴纳社保等,劳动者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需承担责任。但如果没有合理理由擅自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可能会要求你赔偿损失,不过单位需要举证证明损失的存在和具体金额。 总之,遇到这种情况不用慌张,要积极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自己处理起来有困难,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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