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空置三个月是否不用交物业费?

我买的房子空置三个月了,想着没住人也没享受物业的啥服务,听人说空置三个月就不用交物业费,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所以想问问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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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空置三个月是否不用交物业费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物业费是指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业主与物业服务人之间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一旦存在合法有效的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就有按照约定支付物业费的义务。 然而,对于房屋空置期间的物业费缴纳问题,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有些地方出台了相关政策,允许在一定条件下对空置房屋的物业费进行减免。例如,有些地方规定业主的房屋空置一定期限(如三个月)以上的,可以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经双方协商后,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物业费。但这并不是普遍适用的,很多地区并没有这样的减免政策,即使房屋空置,业主仍然需要全额缴纳物业费。因为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是针对整个小区的,并不会因为个别房屋空置而减少服务成本。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空置三个月就不用交物业费。如果业主对物业费缴纳存在疑问,建议先查看当地的相关政策法规,同时也可以仔细研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合同条款,若有争议可以与物业进行协商,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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