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竞业限制补偿金和N+1有什么区别?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最近公司有一些人员变动。我听说了竞业限制补偿金和N+1这两个概念,但不太清楚它们到底有啥不同。我想知道这两者在适用情况、计算方式等方面到底有哪些区别,希望能有人给我详细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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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竞业限制补偿金和N+1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它们的区别。 首先是概念不同。竞业限制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不能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而由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这其实就是用人单位为了保护自身商业秘密和竞争优势,限制劳动者一定时间内的就业选择,为此付出的代价。而N+1中的N指的是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则是指用人单位在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简单来说,N+1是用人单位在特定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下给劳动者的一种经济补偿方式。 在适用情况上,竞业限制补偿金主要适用于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的情形。一般是针对那些掌握公司核心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重要信息的员工。而N+1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三种情形,即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计算方式也有所不同。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数额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双方没有约定,一般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而N+1中的N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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