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一年四个月单位应该怎么赔偿?
我在单位工作了一年四个月,现在单位可能要和我解除劳动关系,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单位应该怎么赔偿我。我想知道赔偿的标准和方式是怎样的,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来保障我的权益。
展开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解除时,用人单位是否需要赔偿以及如何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首先,如果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在您的情况中,工作了一年四个月,满一年的部分支付一个月工资,四个月超过了六个月,所以另外再支付一个月工资,总共用人单位应支付两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原本应支付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现在要支付四倍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另外,如果是因为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所以,具体的赔偿情况要结合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来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