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我最近想找份非全日制的工作,也就是那种工作时间比较灵活的。但我不太清楚,这种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需不需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呢?我想了解一下相关规定,心里好有个底,知道自己的权益该怎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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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不是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首先,咱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然后,关于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明确提到,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这意味着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通过口头约定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问题也是可以的。而且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不过,虽然可以不签书面合同,但签订劳动合同能更好地保障双方权益。如果发生纠纷,书面合同就是重要的证据,能清楚地表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即便没有书面合同,只要实际存在用工行为,双方的劳动关系也是受法律保护的。比如在工作中出现工伤等情况,用人单位同样要承担相应责任。 总之,非全日制用工可以选择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各有利弊,劳动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相关概念: 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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