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还没离职就需要支付竞业协议违约金吗?

我和公司签了竞业协议,现在还没离职。最近我发现有个特别好的工作机会,和公司业务有一点竞争关系,我有点心动但又怕要付违约金。我就想问问,在还没正式离职的情况下,如果我接了这个工作,需不需要支付竞业协议里的违约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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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还没离职的情况下,如果劳动者违反了竞业协议中的规定,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缴纳违约金的。 竞业协议,简单来说,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劳动者在离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能到和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也不能自己开展和原单位有竞争的业务,目的是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竞争优势等。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这就表明,只要违反了约定,不管离没离职,都得承担责任。 不过,如果竞业协议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劳动者有权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或相关的仲裁机构提出降低违约金金额的申请。因为法律要保障公平合理,如果违约金高得离谱,明显不合理,法院或仲裁机构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反,如果违约金数额过低,无法弥补企业因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而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那么用人单位有权利要求劳动者依照实际损失进行补偿。 当双方就竞业协议的违约金条款产生争议时,可参照现行劳动争议处理流程加以妥善解决,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维护各自的权益。 相关概念: 竞业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就劳动者在离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工作而达成的协议 。 竞业限制: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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