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房产怎么分配?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现在有一套房产,是婚后一起买的,但首付是他付得多,贷款也是他还得多。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后这套房产会怎么分配,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离婚后房产分配的具体规定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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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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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的分配问题是很多人关心的焦点,这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在离婚时通常要进行分割;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一般不参与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不同情形下房产的分配方式: 1. 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 如果是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并付清房款,且房产证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比如,甲在结婚前自己出钱买了一套房子,并且完成了产权登记,那么离婚时这套房子就归甲所有。 但如果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不能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 婚后购买的房产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房产证登记在哪一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按照上述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分割。例如,乙和丙婚后一起出钱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乙名下,离婚时双方可以先协商如何分配,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如果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总之,离婚后房产的分配要综合考虑房产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产权登记等因素,按照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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