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付的首付,离婚时该如何处理?
我结婚前,我父母给我付了房子的首付,现在和伴侣过不下去要离婚了,我想知道这婚前父母付 首付买的房子,在离婚的时候要怎么处理啊,是归我个人,还是要和对方分割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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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处理婚前父母付首付,离婚时房产的问题,需要区分多种情况。
首先,如果房子是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房子通常会判给登记方,但对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登记方要补偿给另一方。
其次,如果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一般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会综合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大小、结婚时间长短、是否存在过错等因素,来确定具体的分割比例。
最后,如果是一方父母付首付,房子登记在对方子女名下或者双方子女名下,没有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通常会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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