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婚前出资首付款,离婚时该如何处理?
我结婚前,父母出了首付款帮我买了套房子。现在我和配偶打算离婚,这套房子的事情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父母婚前出的首付款,在离婚的时候会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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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父母婚前出资首付款,离婚时如何处理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由夫妻双方共同共有;而一方的个人财产则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或者通过特定情形取得的财产,归一方所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下面分情况来讨论:如果房子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通常会认定该房屋是出资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房屋归登记方所有,但登记方要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给予补偿。举个例子,小张婚前父母出首付买了房,登记在小张名下,婚后小张和妻子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归小张,但小张要补偿妻子共同还贷的钱以及这部分钱对应的房屋增值。 如果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一般会视为对双方的赠与,该房屋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分割,比如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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