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的房对方还了几万,离婚时怎么分割?
我婚前买了一套房,婚后对方帮忙还了几万块钱贷款。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不知道这套房子该怎么分,是归我个人所有,还是要给对方补偿?我不太清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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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要确定房子的分割方式,我们需要先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首先是婚前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在结婚前个人所拥有的财产,像您婚前买的这套房子,通常就属于您的婚前个人财产。而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参与的还款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在您的情况中,对方婚后帮忙还了几万块钱贷款,这几万块属于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假设离婚时房子的价值相较于购买时有了增值,那么增值部分也需要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割。具体的分割方式是,先算出共同还贷部分占总房款(包括首付和贷款总额)的比例,然后用这个比例乘以房子的增值部分,这部分就是对方应得的增值补偿。再加上对方实际还贷的那几万块,就是对方在离婚时应从房产中获得的补偿金额。一般来说,法院会倾向于将房子判给婚前购房的一方,也就是您,但您需要按照上述计算方式给予对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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