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6个月还没到属于默认转正吗
我入职公司后签的合同约定试用期是6个月,现在还没到6个月。公司也没说什么,我工作一切正常。我就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会不会默认我已经转正了?我不太懂这方面规定,想了解清楚自己现在到底是什么用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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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6个月还没到,通常并不属于默认转正。 首先来了解一下试用期的概念,试用期是就业单位与求职者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所设定的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的观察阶段,目的是让双方相互了解,以便决定是否建立长期雇佣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从法律规定看,试用期有明确的期限限制和要求。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有权利对职工进行考核,如果职工无法达到适用标准,用人单位可以终止雇佣关系。如果试用期6个月还没到,意味着仍处于试用期内,不能因为公司没有明确表示,就认为是默认转正。只有当试用期期满后,用人单位没有通知劳动者离职,继续用工的,这种情况下才应当视为劳动者符合试用期的规定,以及通过试用期的考核,自动转正。 相关概念: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 转正:指劳动者试用期结束后,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成为单位正式一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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