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以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的进项税额是怎样规定的?

我公司打算把产品当作福利发给员工,但是不清楚这其中涉及的进项税额该怎么处理。想知道能不能抵扣,相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避免公司在税务方面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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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项税额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以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的进项税额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进项税额的概念。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当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购入货物等用于生产销售时,进项税额一般是可以抵扣的。 但是,当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时,在增值税处理上有特殊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视同销售货物。视同销售意味着要按照销售来计算销项税额。 而对于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也就是说,如果企业把外购的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其对应的进项税额是不能抵扣的。如果之前已经抵扣了,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以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时,企业要根据产品是自产、委托加工还是外购的不同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正确处理进项税额,以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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