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三个月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公司已经拖欠我三个月工资了,生活都快过不下去了。我想了解下,这种拖欠工资三个月的情况,法律上会对公司进行怎样的处罚,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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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拖欠工资的概念。拖欠工资指的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和劳动者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三个月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如果出现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情形,也就是拖欠工资,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其限期支付。若用人单位逾期仍不支付,就需要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也提到,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具体的经济补偿标准,通常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要是拖欠工资情况严重,达到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所以,当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三个月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和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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