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制加班且没有加班费该如何处罚?
我所在的公司经常强制我们加班,而且还不给加班费。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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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公司强制员工加班且不支付加班费,这是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加班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额外为公司提供劳动的时间。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安排员工加班的,应当按照相应标准支付加班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对于公司强制加班且不支付加班费的处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如果遇到公司强制加班且不支付加班费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对公司进行查处。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及经济补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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