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私营企业工作两年被无故辞退该如何维权?


当遇到在私营企业工作两年被无故辞退的情况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维权。首先,要了解什么是无故辞退。无故辞退指的是企业没有正当理由,违反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单方面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这是对员工合法权益的侵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该法第八十七条明确,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对于在该私营企业工作两年的情况,按照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工作两年能获得两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而因为是无故辞退,可获得二倍即四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具体的维权步骤如下:第一步,与企业进行协商。可以先心平气和地和企业老板或者人力资源部门沟通,明确指出他们无故辞退你的行为是违法的,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在沟通时,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 如果协商不成,第二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企业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政府部门。你可以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能证明你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作年限、工资待遇等情况的材料,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他们会对企业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三步,如果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企业仍然不配合解决问题,那么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一种比较正式的法律程序,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如果对仲裁结果还是不服,最后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的审理,以确保你的合法权益得到公正的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