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离职证明书有什么规定?
我和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了,不打算续签了。我想知道关于离职证明书这块有什么规定呀?比如公司应该什么时候给我开,上面得写些啥,要是公司不给开或者开得不符合规定,我该咋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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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时,关于离职证明书是有明确规定的。 首先,在出具时间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到期决定不续签,属于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要及时出具离职证明书,并且要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其次,在保存期限上,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包括离职证明书相关材料,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再者,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没有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要是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关于劳动合同到期后的经济补偿与离职证明书也有关系。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要是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绝续签就是违法的,需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而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提高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 相关概念: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赔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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