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一裁终局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我和公司发生了劳动争议,听说有一裁终局的规定。但我不知道具体哪些情况能适用一裁终局,是所有劳动争议都可以吗?我想弄清楚这个适用范围,看看自己的情况符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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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一裁终局,简单来说就是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后,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就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通常不能再就该裁决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其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这里的劳动报酬,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工资;工伤医疗费是员工因工伤治疗产生的费用;经济补偿是在某些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补偿;赔偿金则带有一定惩罚性质。只要这几项的金额总数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的金额,就可能适用一裁终局。 其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工作时间就是每天上班的时长、每周的工作天数等;休息休假包括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社会保险就是我们常说的五险。当在这些国家明确规定的劳动标准方面产生争议时,也可能适用一裁终局。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如果对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用人单位在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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