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赔偿金的结算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我最近办理了离职手续,公司答应给我离职赔偿金,但一直没说什么时候结算。我心里没底,想知道法律上对于离职赔偿金的结算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公司最晚要在什么时候给我这笔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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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赔偿金,简单来说,就是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的一笔补偿费用。这笔费用的结算时间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也就是说,离职赔偿金通常是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办结工作交接的时候支付。这是一个相对合理的时间节点,因为工作交接完成意味着劳动者已经完成了离职的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交接情况,确定是否应当支付赔偿金以及支付的具体金额。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于工作交接的内容和标准存在争议,导致工作交接无法按时完成。在这种情况下,离职赔偿金的支付时间可能会受到影响。但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无限期拖延支付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离职赔偿金,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所以,劳动者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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