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我开了一家食品生产企业,最近听说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配备食品安全总监。不太清楚这是不是真的,想问下法律上是不是有这个要求呢?我很担心不按规定来会有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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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的。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根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具有一定规模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基础上,还应当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这里的具有一定规模通常是指企业达到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条件和风险等级等。比如一些大型的食品生产企业、连锁食品经营企业等,就需要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食品安全总监主要承担着组织拟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定期组织食品安全自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组织处置等重要职责。如果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所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是有明确法律要求的,企业应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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