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月的试用期已经过去了,还没有转正该怎么办?
我在公司的试用期已经满六个月了,但一直没收到转正通知。我工作上也没出什么大问题,平常表现也还可以。我现在就很疑惑公司这是怎么回事,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公司这么做是不是违法了,想了解具体应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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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六个月的试用期已经过去却还没有转正,首先要明确,在正常情况下,除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外,试用期结束就应该转正。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互相考核的一个时间段,并且法律对试用期的时长有明确规定。比如,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内,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天;在六个月至一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在1至2年之间,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六十日;而合同期在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并且,试用期必须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你的合同情况不符合上述规定,公司设置6个月试用期本身就可能违法。 遇到这种情况,您有几种解决办法。第一,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友好协商,了解没有转正的原因是什么。沟通时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聊天记录或谈话录音,万一之后有需要可以作为证据。 要是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违法行为。比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就赋予了劳动监察部门相应职责。 另外,您还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仲裁判定用人单位违法,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承担支付赔偿金等责任。例如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总之,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解自身权益的同时,通过合理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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