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土两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我有几套房子和一些土地,最近涉及交税的事儿。我不太清楚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到底是怎么算的,是按照房子面积、土地大小,还是有别的计算方法呢?希望能了解下这方面具体的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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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土两税分别指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它们的计税依据。 首先是房产税,它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从价计征,对于自用的房产,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如,您的房子原值是100万,当地规定减除幅度为20%,那么计税余值就是100万×(1 - 20%) = 80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另一种是从租计征,对于出租的房产,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根据上述条例,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其次是城镇土地使用税,它是对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税。其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来说,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上述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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