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缴纳契税的原值标准是什么?
我买了套房子,准备去税务局缴纳契税,但是不太清楚缴纳契税时所说的原值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我想知道这个原值是按购房合同价算,还是有其他的计算方式呢?希望了解一下具体的标准,避免多缴税或者没交够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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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在了解税务局缴纳契税的原值标准前,需要先明确契税的计税依据相关概念。计税依据就是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原值”在契税计算里的体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四条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首先,如果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这种情况下计税依据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含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也就是说,正常的买卖房产,契税的原值标准一般就是购房合同里明确的成交价格。 其次,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计税依据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例如,A用价值100万的房屋和B价值120万的房屋互换,那么契税的计税依据就是20万的差价。 再者,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计税依据由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若赠与的房屋没有明确价格,税务机关会根据该房屋所在区域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来确定契税的计税原值。 如果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也就是说,当申报价格不合理时,税务机关有权力进行调整。所以,在缴纳契税时,要准确按照规定确定计税原值,避免出现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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