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用房赠与要收多少税?


在商业用房赠与过程中,涉及到的税费种类和具体金额,需要根据不同的税种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首先是增值税。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除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外,应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对于商业用房赠与,一般情况下,赠与人需按照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如果该商业用房购买不足 2 年的,按照 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购买 2 年以上(含 2 年)的,免征增值税(北上广深地区除外,北上广深地区购买 2 年以上非普通住房,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 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其次是个人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符合特定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比如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如果不符合免税情形,受赠人要按房屋价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乘以 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再者是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受赠人应按规定缴纳契税,计税依据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还有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赠与商业用房时,赠与双方都要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综上所述,商业用房赠与涉及的税费要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来准确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