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发票需要交多少税?


房屋租赁发票涉及多种税种,不同的主体(个人出租和企业出租)、不同的房屋性质(住房和非住房)交税情况有所不同。 首先是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自2021年4月1日起,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如果超过15万元,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 + 5%)×1.5%。对于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一般计税方法税率为9%;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为5%。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其次是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这些附加税费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所在地不同,税率分为7%(市区)、5%(县城、镇)和1%(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教育费附加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率一般为2%。 再者是房产税。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个人出租非住房,按12%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然后是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最后是印花税。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个人出租非住房,按照财产租赁合同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企业出租房屋签订的租赁合同,也按照财产租赁合同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