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的时效是多长时间?


在法律上,拖欠工资的时效问题涉及到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和诉讼时效。首先来看看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是什么意思呢?简单来说,就是从你发现公司拖欠你工资那一天开始算,在这一年之内你都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比如,公司从去年 3 月开始拖欠你的工资,你当时就知道了,那么你在今年 3 月之前都可以去申请仲裁。但是,如果在这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内,出现了一些法定的情形,仲裁时效是可以中断的。像你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比如你找公司领导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例如你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公司拖欠工资;又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也就是公司承诺会给你支付工资,这些情况一旦发生,仲裁时效就会重新计算。另外,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导致你不能在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会中止。等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会继续计算。要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为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前面所说的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不过,一旦劳动关系终止了,劳动者就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接下来谈谈诉讼时效。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但前提是要先经过仲裁程序。也就是说,从你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在三年之内如果有合理的诉求和理由,你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在实际处理拖欠工资纠纷时,仲裁是前置程序,必须先经过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才能去法院起诉。所以,综合来看,在遇到公司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建议你尽快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因为超过时效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