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转移到分公司需要离职吗?
我在总公司上班,现在公司要把我从总公司转移到分公司,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需不需要先办理离职手续。我担心不离职直接转过去会有问题,离职的话又怕影响我的权益,比如工龄、社保之类的,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在探讨总公司转移到分公司是否需要离职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从劳动关系的角度来看,总公司和分公司虽然在组织架构上存在一定联系,但在法律层面,它们是不同的主体。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员工从总公司到分公司就一定要办理离职手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如果总公司将员工转移到分公司,其实质是变更劳动合同的履行地点或工作单位等内容,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并且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那么员工不需要办理离职手续。 若不办理离职手续,员工在总公司的工龄可以连续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但如果公司要求员工先办理离职再入职分公司,这种做法可能会损害员工的权益。因为办理离职手续意味着原劳动合同的解除,如果后续在分公司出现劳动纠纷,计算经济补偿等可能会从重新入职分公司开始计算,员工在总公司的工作年限可能就无法连续计算。 综上所述,总公司转移到分公司不一定需要离职。关键在于公司和员工是否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并且以合法的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员工要特别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为公司不合理的要求而遭受损失。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