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自愿放弃社保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说让我签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然后给我一点补贴。我有点犹豫,不知道签了这个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我担心以后万一有个啥事儿,没社保保障可咋办。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这种自愿放弃社保的行为到底有没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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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保效力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上来说,自愿放弃社保通常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社保是国家为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它具有强制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表明参加社保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而不是可以由双方自由约定放弃的事项。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违反了上述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所以,即使劳动者自愿签订了放弃社保的协议,该协议也是无效的。 一旦发生劳动纠纷或者劳动者遇到需要社保保障的情况,比如生病需要医保报销、工伤需要工伤保险赔付等,用人单位仍然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且,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补缴社会保险费,甚至可能对用人单位进行罚款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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