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需要找公司要什么资料?


离职后,员工有权从公司获取一些重要资料,这不仅关系到自身权益,也对未来的职业发展有重要影响。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相关资料及法律依据。 首先是离职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离职证明是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新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入职手续的必要材料,同时也能证明劳动者的工作经历。在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保险金等方面,离职证明也是必不可少的文件。 其次是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可以证明员工在原单位的社保缴纳情况,对于员工来说非常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员工在离职后,可能需要办理社保转移、补缴等业务,社保缴纳证明就是办理这些业务的重要依据。 此外,如果员工涉及职业技能培训,还应向公司索要培训证明。培训证明可以证明员工在原单位接受过相关培训,提升了自身技能,这在员工寻找新工作时,能够增加其竞争力。而且,根据相关劳动法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员工离职时,培训证明也可以作为处理服务期相关问题的依据。 最后,如果员工有加班情况,应尽量获取加班记录。虽然加班记录通常由用人单位保存,但员工有权了解自己的加班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加班记录可以作为员工向用人单位主张加班工资的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