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应提交哪些证据?


在劳动仲裁中,需要提交多种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首先是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这很关键。像劳动合同,它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是劳动关系最直接的证明。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也能证明劳动关系。比如每月固定时间收到用人单位的工资转账,这就能说明双方存在劳动雇佣关系。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这些都可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参考凭证 。 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考勤记录等也能作为辅助证据。比如工作证上有公司的标志、自己的姓名和岗位信息,能证明自己在该单位工作;考勤记录能反映自己的工作出勤情况,间接证明劳动关系。 其次是与仲裁请求相关的证据。如果是要求支付拖欠工资,除了前面提到的工资支付凭证,还可以提供用人单位关于工资支付的规章制度、聊天记录中涉及工资数额和支付时间的内容等。若用人单位在聊天中承诺了工资数额,这个聊天记录就可以作为有力证据。 要是主张经济补偿金,需要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比如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通知上如果没有合理合法的理由,就对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金有利。 另外,证人证言也可以作为证据。如果有同事能证明你在单位的工作情况、加班情况等,他们的证言在仲裁中也有一定作用。但证人最好能出庭作证,这样证言的证明力会更强。 总之,在劳动仲裁中,证据要尽可能全面、真实、有效,以充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当事人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