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咬定自己是非全日制员工怎么办?
我在这个单位工作挺长时间了,一直正常上下班,和其他同事工作模式没区别。可最近单位突然咬定我是非全日制员工,想降低我的工资待遇,还减少福利。我不明白我明明就是正常全职工作,单位这么做合法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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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单位咬定员工是非全日制员工时,员工需要先了解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的区别。全日制用工是指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而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且不得约定试用期。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如果员工认为自己是全日制用工,而单位坚称是非全日制用工,员工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证据可以包括考勤记录,比如打卡记录、纸质考勤表等,这能直接反映员工的工作时间;工资支付凭证,如银行工资流水,能看出工资支付周期是否符合全日制用工按月支付的特点;工作证、工作服等能证明员工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物品;还有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若与单位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仲裁程序来确定双方的用工形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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