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属于未足额缴纳社保?
我在公司工作,工资每月5000,但公司好像按3000的基数给我交社保。我不太清楚这是不是未足额缴纳社保,想知道在法律上,到底什么情况算是未足额缴纳社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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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足额缴纳社保指的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资收入来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通俗来讲,就是该交的社保费用没有交够。 判断是否属于未足额缴纳社保,要依据国家关于社保缴费基数的规定。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通常是根据劳动者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来确定的。 以下几种常见情况属于未足额缴纳社保:一是用人单位故意降低缴费基数。比如,劳动者实际月工资是8000元,但单位却按照当地最低缴费基数3000元来为其缴纳社保,这就明显没有按照实际工资足额缴纳。二是漏报工资项目。有些单位在计算缴费基数时,没有把劳动者的奖金、津贴等工资组成部分算进去,导致缴费基数低于实际工资总额。三是没有及时调整缴费基数。当劳动者工资上涨后,单位应该按照新的工资标准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但有些单位没有及时调整,继续按照原来较低的基数缴费。 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情况,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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