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哪些劳动?
我刚招了几个未成年工,不太清楚法律规定不能让他们从事哪些劳动,怕不小心违规。想了解下具体有哪些劳动是禁止安排给未成年工的,好保障用工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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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由于这个年龄段的劳动者身体发育尚未完全成熟,为了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法律对用人单位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的劳动进行了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这里所说的矿山井下劳动,就是在矿山的地下部分进行的各种工作,像采矿、掘进等,这种环境通常存在多种危险因素,对未成年工的安全和健康威胁较大。 有毒有害劳动,是指工作环境中存在有毒有害物质,例如接触重金属、化学毒物等,这些物质可能会对未成年工的身体造成慢性损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是指劳动强度非常大的工作,比如长时间搬运重物、进行高强度的体力操作等,未成年工身体发育不完全,难以承受这样的高强度劳动。 此外,《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还进一步明确了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5米以上(含5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等。用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保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禁忌劳动,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其改正,并按每侵害一名未成年工罚款三千元以下的标准处罚;对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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