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不退钱侵犯了消费者什么权利?


在商业交易中,商家不退钱的行为可能侵犯消费者的多种权利。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是公平交易权。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当消费者购买到存在质量问题、与宣传不符或者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商品或服务,要求退款时,商家拒绝退还钱款,这就使得消费者无法获得公平的交易结果,明显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比如,消费者购买到的电子产品存在质量瑕疵,无法正常使用,按照常理商家应予以退款,但商家却拒绝,这就是典型的侵犯公平交易权的例子。 其次是自主选择权。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包括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如果商家以不合理的理由拒绝消费者的退款要求,实际上是限制了消费者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交易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例如,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在符合退换货条件的情况下,商家却设置障碍拒绝退款,这就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此外,若商家所售商品本身存在欺诈行为,还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悉真情权。知悉真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比如商家故意隐瞒商品的真实信息,以次充好,消费者发现后要求退款遭拒,此时商家不仅侵犯了知悉真情权,还可能因欺诈行为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