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被用工单位辞退该怎么办?
我是一名劳务派遣工,最近被用工单位辞退了,我也不清楚这合不合理,也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权益。想了解下劳务派遣工被用工单位辞退,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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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是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简单来说,就是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用。当劳务派遣工被用工单位辞退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和应对。 首先,要判断辞退是否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用工单位是可以依法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的。 若辞退不合法,即用工单位没有法定理由就辞退劳务派遣工,那么劳动者权益受到了侵害。此时,劳动者可向劳务派遣单位反映情况。因为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在遇到被辞退的情况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辞退通知等,这些证据有助于证明自己与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关系,以及自己的工作情况和被辞退的事实。之后,可以先和劳务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合理的赔偿或解决方案。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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