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之后后悔了该怎么办?
我之前冲动之下提交了辞职申请,现在冷静下来后悔了。不知道还能不能撤销辞职,要是公司不同意我留下,我还有没有办法继续留在公司工作呢?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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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辞职之后又后悔了,能否改变现状继续留在公司,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确辞职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表达解除劳动合同意愿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劳动者的辞职通知一旦到达用人单位,原则上就产生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如果你已经正式向公司提交了辞职申请,并且公司也收到了,那么这个辞职行为通常是有效的。 不过,在某些情况下还是有挽回的余地。如果你的辞职申请还没有正式生效,比如还在通知期内,你可以尝试和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诚恳地说明你后悔辞职的原因,争取用人单位的理解和同意。如果用人单位愿意,那么你们可以达成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一致意见。这时候,相当于双方通过协商变更了之前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安排。 但要是用人单位不同意你撤销辞职申请,那么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会按照你之前的辞职通知来解除。因为法律赋予了用人单位根据自身经营管理需要决定是否同意员工继续留任的权利。所以,在做出辞职决定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避免事后后悔给自己和用人单位都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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