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能适应原劳动该怎么办?

我是一名女职工,现在怀孕了,感觉身体越来越吃不消原来的工作,经常腰酸背痛的。我很担心继续做下去会影响胎儿健康,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女职工怀孕期间不能适应原劳动是怎么规定的,我该采取什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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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孕期劳动保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能适应原劳动是一个常见且受法律关注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和应对办法。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不能适应原劳动”。这指的是女职工因怀孕后身体生理变化,从事原工作会对自身或胎儿健康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比如,原工作需要长时间站立、搬运重物等,怀孕后身体无法承受。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也就是说,当女职工出现不能适应原劳动的情况时,需要由医疗机构出具相关证明。这份证明是关键,它能证实女职工的身体状况确实不适合继续从事原劳动。 用人单位在收到医疗机构的证明后,有义务进行相应处理。一方面,可以减轻女职工的劳动量。例如,原本每天需要完成一定数量的产品组装,现在适当减少数量;另一方面,也可以为女职工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岗位。不过,用人单位不能随意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这保障了女职工在孕期的合法权益。 如果女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调整问题产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可以友好沟通,共同寻找一个既适合女职工身体状况,又能满足用人单位工作需求的方案。如果协商不成,女职工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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