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职工的权利如何保护?
我是一名孕妇职工,最近感觉公司对我态度有些变化,安排的工作也不太合理,我想知道法律上对于我们孕妇职工有哪些权利保护呢?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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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职工的权利保护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这是为了保障孕妇在工作期间的合法权益,让她们能安心工作并顺利度过孕期。 首先,在劳动合同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除非孕妇职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过错情形,用人单位不能随意以经济性裁员、不能胜任工作等理由辞退孕妇职工。这是为了避免孕妇因为怀孕而失去工作,保障她们在孕期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其次,在工作安排上,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并且,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这是考虑到孕妇的身体状况,过重的工作负担可能会影响孕妇和胎儿的健康。 另外,孕妇职工还享有产假等相关权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明确,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这能让孕妇有足够的时间进行产后恢复和照顾新生儿。 如果孕妇职工的权益受到侵害,她们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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