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跑路且没签合同拖欠工资怎么办?
我给一个老板打工,一直没签劳动合同,现在老板跑路了,工资也没给我。我也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想问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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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老板跑路且没签合同还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要明确即使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存在实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的权益同样受到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同时,该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接下来,可以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第一步是收集证据。证据是维权的关键,虽然没有劳动合同,但可以收集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像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如银行转账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能帮助确定你与老板之间存在实际的雇佣关系。 第二步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他们会根据你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处理。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第三步,如果劳动监察部门处理无果,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你需要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并提供之前收集的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因劳动报酬、劳动关系等发生的争议适用本法。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劳动者在遇到这种情况时,要及时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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