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离职该怎么办?
我在公司工作,现在想离职,可公司就是不同意,也不给办理离职手续。我很担心一直这样拖着会影响我找新工作,也不知道自己该采取什么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想问问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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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不给办理离职时,我们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我们要明白劳动者享有法定的辞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只要我们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了公司,那么到时间后就可以离职,不需要公司的批准。 如果我们是正式员工,需要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交书面的辞职报告,这里的书面形式可以是辞职信、辞职申请等。并且要注意保留好提交的证据,比如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辞职信,保留好快递单号和签收记录;或者在电子邮件中发送辞职申请,并保留邮件发送记录。 如果处于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公司就行,通知的方式可以灵活一些,口头或书面都可以,但最好也保留相关证据。 要是公司以不给离职、不办理离职手续等方式阻碍我们正常离职,我们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我们可以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辞职信等相关证据,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此外,我们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重要途径。当与公司协商不成,劳动监察部门处理结果不满意时,我们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在申请仲裁时,要注意在规定的时效内提出,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证明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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