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我的劳动合同马上到期了,公司说不打算跟我续签。我在这公司工作挺久了,也没犯啥错,不知道公司这么做合不合理,我能得到啥补偿不,也不清楚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想问问大家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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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我们需要从不同方面来分析这种情况以及劳动者可以采取的措施。首先,我们要明确这涉及到的法律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它规定了双方在一定期限内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到期后是否续签是一个重要的节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不续签,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中有明确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遇到公司到期不续签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友好协商,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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