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金没谈妥公司又不辞退了怎么办?
我和公司谈赔偿金,一直没谈妥,本来公司说要辞退我,现在又不辞退了。我现在工作也没法好好干,心里一直有个疙瘩。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有没有相关的法律可以保障我的利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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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分情况来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白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经济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种赔偿费用。而经济补偿是在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按照一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公司之前有明确的辞退意思表示,并且你也有相关的证据,比如书面通知、邮件、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公司有辞退你的行为,那么公司又不辞退了,属于违反约定。从法律上来说,公司如果没有合法理由辞退你,就应该支付赔偿金。你可以和公司进一步沟通,明确指出公司之前的辞退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赔偿义务。如果沟通不成,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另外,你也可以收集好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有效方式,仲裁机构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裁决。在申请仲裁时,你需要准备好能证明你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公司有辞退行为等相关证据。总之,遇到这种情况不要慌张,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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