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开商未按公示的建设规划方案该怎么办?

我买了房开商的房子,他们之前公示了建设规划方案,可实际建设和方案不一样。小区绿化少了,配套设施也没按方案建。我想知道房开商这种行为合不合法,我能采取什么措施维护自己权益呢?
展开 view-more
  • #房产违约
  • #规划方案
  • #合同违约
  • #城乡规划法
  • #购房者权益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房开商未按公示的建设规划方案进行建设时,这可能涉及到多方面的法律问题。首先,从合同的角度来看,房开商向购房者公示建设规划方案,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视为一种要约邀请。一旦购房者基于该方案与房开商签订了购房合同,那么该规划方案的部分内容可能会构成合同的一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内容具体确定以及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虽然公示的规划方案不一定完全等同于要约,但如果其中包含了对房屋及相关配套设施等重要内容的具体描述,且购房者是基于这些内容签订合同的,那么房开商就有义务按照方案履行。如果房开商未按方案建设,就构成了违约。购房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购房者可以要求房开商采取补救措施,比如按照原方案继续完成建设;如果无法继续履行,购房者可以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其次,从行政监管的角度,房开商未按规划方案建设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根据该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所以,购房者可以向当地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投诉,要求对房开商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此外,购房者还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房开商进行协商沟通,要求其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购房者可以联合其他受影响的业主,通过集体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整个维权过程中,购房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比如公示的规划方案、购房合同、实际建设情况的照片、视频等,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有力地证明自己的主张。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