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为职业病时已经离职该怎么办?
我之前在一家工厂上班,工作环境粉尘很大。后来我离职了,最近去医院检查被诊断为职业病。我现在已经不在原来的单位工作了,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想问问法律上对于我这种诊断为职业病时已经离职的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我能获得相应的赔偿吗?该找哪个部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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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者在诊断为职业病时已经离职,依然享有相应的权益保障。首先,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也就是说,即便你已经离职,只要能证明该职业病是在原单位工作期间接触职业危害因素所致,原用人单位仍需负责。 在实际操作中,你需要先进行职业病的诊断和鉴定。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如果鉴定为职业病,你可以向原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若原用人单位拒绝承担责任,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你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为了顺利维权,你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条、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这些证据能证明你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职业病的诊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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