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该怎么办?

我休产假期间领取生育津贴,结果发现生育津贴比我正常上班时的工资低不少。我想知道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我有没有权利要求公司补足差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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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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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当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时,我们需要了解相关的处理办法。 首先,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通常是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产假天数来计算。而本人工资是指女职工在生育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收入。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当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时,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这是因为生育津贴的目的是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活水平不降低,如果低于本人工资,就无法达到这个目的。所以,用人单位有责任将不足的部分支付给女职工。 如果遇到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的情况,女职工可以先和用人单位进行沟通,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补足差额。若用人单位拒绝补足,女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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