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在家没交物业费怎么办?
我因为工作原因长期不在家,没及时交物业费。最近物业催缴,还说要追究责任,我很担心。想了解下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我会面临什么后果,有什么解决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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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人不在家导致物业费没交时,首先我们要明白物业费是业主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应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的费用。从法律角度来说,物业服务合同是一种双务合同,物业服务人按照约定提供了服务,业主就有义务支付相应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所以,即使人不在家,只要物业服务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诸如小区安保、卫生清洁、设施维护等服务,业主就不能以自己没在家未享受到服务为理由拒交物业费。 如果业主未交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二款,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而且,长期拖欠物业费还可能会影响业主的个人信用记录。 当面临这种情况时,业主可以先与物业服务人沟通,说明自己人不在家的情况,争取协商解决,比如约定一个合适的时间补交物业费。如果业主认为物业服务存在问题,例如小区卫生不达标、安保措施不到位等,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在与物业沟通时提出这些问题,要求物业改进,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物业费的缴纳事宜。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业主也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来协调解决,或者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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