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离职不让走该怎么办?
我已经向公司提交了离职申请,可公司就是不让我走,还说如果我擅自离开就不发工资。我实在不想继续在这干了,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有没有什么办法能顺利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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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员工提出离职却被公司阻止时,我们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首先,我们要明确离职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如果员工和公司能够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谈,就离职的各项事宜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办理离职手续就可以了。 另一种情况是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又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预告解除是指员工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员工按照这个规定提前通知了公司,到时间就可以离职,不需要公司批准。 而即时解除则是在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员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例如,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如果员工按照法律规定提出离职,而公司却不让走,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与公司进行再次沟通,明确告知公司自己已经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了通知义务,要求公司配合办理离职手续。二是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三是如果与公司协商不成,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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