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拆迁安置房房主去世了该怎么办?


如果买拆迁安置房时房主去世了,有以下几种常见的处理方式。 首先,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住房所在地法院依法起诉或者进行公证。在取得法院判决书或者公证后开具协助执行公函,然后凭此公函去办理过户手续。这里所说的相关材料,一般包含能证明房屋买卖关系的合同、付款凭证等。法律依据在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这表明房产变更需要遵循法定程序。 其次,也可以由房主的继承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继承过户。作为买房人,基于债权可以对其继承人主张权利,要求继承人配合完成过户。这里涉及到《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的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指出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也就是说,拆迁安置房如果是房主合法财产,其继承人可以继承。 在办理过程中,如果死者生前留有遗嘱,那么按遗嘱继承办理相关手续;若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一些证明和证件,比如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还有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 房产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