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拆迁安置房需要什么手续以及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购买拆迁安置房需要遵循一定的手续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是手续方面: 第一步要签订安置房买卖合同。合同里要把房屋价格、过户期限、双方权利义务等重要事项都明确写清楚。这就好比立下一个大家都要遵守的约定,保障双方的权益。 接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产权调换合同或房屋购销合同、测绘调查表、平面图、完税凭证等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拆迁安置房变更登记申请。这些材料就像是办理手续的“钥匙”,能证明房屋的来源、你的身份等信息。 最后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完成过户,房子在法律上才真正属于你。 从法律规定来看: 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这意味着房产这种不动产的登记是有严格规定和统一管理的。 另外,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还有一些需要注意的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如果在未取得房产证时交易,风险较大。而且要注意安置房手续是否齐全,产权是否明确;明确安置房的土地类型及性质,有无限制政策;关注房屋质量是否真实,相关费用是否需要缴纳;仔细查看合同约定尤其是关于违约条款的约定是否明确 ,必要时使用补充协议。 相关概念: 拆迁安置房: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不动产登记: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