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丢了该怎么办?
我之前从公司离职,公司给开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结果我不小心把这个证明书弄丢了。现在我新入职的公司需要我提供这个证明,我很着急,不知道该怎么解决,想问问大家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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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丢失时,不用过于着急,是有办法解决的。首先,我们要理解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是什么。简单来说,它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由用人单位出具的一种书面证明,用于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结束。这份证明在劳动者求职、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保险金等方面都可能会用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劳动者不慎丢失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有权要求原用人单位为其补办。因为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即便原证明书丢失,用人单位也有责任重新出具。 具体补办的流程通常如下:劳动者可以先和原用人单位进行友好沟通,说明证明书丢失的情况,并正式提出补办的请求。可以采用书面的形式,比如写一份补办申请,阐明自己的身份信息、原工作岗位、离职时间等必要信息,以及证明书丢失的事实和补办的需求。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规定,用人单位会配合补办。如果遇到用人单位拒绝补办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其依法履行义务。此外,劳动者也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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